陈太侯 1917年7月31日,陈太侯出生于奉节县昙花乡板屋村,母亲陈彭式,育七子,陈太侯排行第四,父亲陈子谦,为清末武秀才。 在国民党反对派的统治下,陈太侯多次被诬陷入狱,遭受通缉。在被通缉期间,他结实了众多英雄好汉,无不是被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黑暗统治逼得走投无路、家破人亡。 1943年,陈太侯组织“金兰社”炮哥组织,被推举为炮哥大爷,该组织以“打富济贫、除暴安良”为口号,以打击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土豪劣绅为目的,逐渐发展壮大。 1946年,陈太侯开始接受共产党的教育,积极组织地下武装,为革命聚集力量。 1947年11月,经中共川东临委批准为中共党员,随即被任命为下川东游击纵队第三支队司令员,与下川东地工委副书记彭咏梧一起领导游击队伍,开展游击斗争,成功的牵制了敌人的后方兵力,配合了人民解放军正面战场的作战。12月15日晚,陈太侯于昙花乡母圣垭田湾陶家召开集结武装力量大会,正式组成奉大巫支队。 1948年1月9日发动奉巫大起义,袭击南溪,首战告捷,共缴获敌人机枪一挺,步枪五十余支,手枪六支和若干物资。陈太侯锋芒渐露,成为国民党反对派的眼中钉,肉中刺。 1949年12月,在摆脱敌人的疯狂围剿后,陈太侯成为了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12月,随二野进军西南至重庆。 1950年7月,陈太侯回到奉节,担任奉节县公安局侦查股长,负责铲除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任职期间,他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积极肯干,为肃清反革命,清理土匪恶霸,巩固人民政权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1951年,在清匪运动中,陈太侯被诬告为“土匪、恶霸、反革命分子”,并于1951年12月3日错误处决,含冤离世,年仅34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奉节县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组织力量对陈太侯一案予以复查,弄清冤情。中国共产党万县地区委员会发出万地审发(1984)030号文件,恢复其政治名誉。 陈太侯即使被冤死,也对党始终忠心耿耿,在临终前还给他的家属和子女留下遗书,要他们“努力生产,向农民学习,与农民打成一片,给农民当儿子”。中共万县地委在恢复陈太侯同志党籍的决定中指出:“他不愧是我党的好党员,游击队的坚强战士”! 见习编辑:邢艳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