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夜,一辆来自辽宁、目的地云南的吉AZS***号满载商品车的货车,在重庆市G6911安来高速上悄然行驶。司机心怀侥幸,试图在夜色掩护下避开执法人员的查处,当行驶至白鹿服务区时,因夜色昏暗,未注意到前方因施工设置的限高限宽架,导致装载最高处的商品车不幸被剐蹭。 保险公司要求出示事故认定书,而车辆4S店更是明确拒收此车,要求司机个人承担损失。面对突如其来的困境,司机无奈报警求助。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详细询问和测量,发现这辆货车不仅高度超限达到4.56米,长度也达到30米。面对事实,司机起初还试图撒谎掩饰,但最终在执法人员的严肃教育下承认了违法事实。 经现场查实,该车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情况,在公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将多余车辆进行转运,以确保安全顺利通过限高架。 司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此次教训深刻,今后一定严格遵守规定,不再心存侥幸。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超限运输不仅危害公路安全,也给自己带来风险。只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装载货物,才能确保行车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罗森良、蹇友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