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查处3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备案违法行为。 近期,五大队接支队转办信访投诉件,涉及机动车维修经营个体纠纷投诉3起。接投诉转办件后,副大队长唐战分别与各投诉市民取得电话联系,及时带大队执法人员到3家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场地现场查看。经核实,2家机动车维修个体和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但没有在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备案,属于违规经营行为。为此,五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对3家维修企业个体分别开具责令整改通和书,告知3家维修个体在整改时间内到县道路事务中心予以备案。5月14日上午,五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分别到3家维修企业跟踪检查,3家维修企业继续还在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取得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机动车维修备案手续。 5月29日,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五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对3家维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3家企业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投诉市民,得到提诉市民好评。 来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 欧中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