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与公路事务中心联合查处两起擅自拆除公路防护栏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执法人员与公路事务中心石马养护站工作人员开展日常道路巡查,发现G242国道2014KM+400M和2020KM+200M处存在擅自拆卸护栏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第一处是当地村委会进行退林还耕施工,擅自拆除公路护栏以便倾倒废弃物。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批评教育后,已及时恢复原状。第二处为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时拆除,但未取得合法手续,违反了《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审批。 第三大队表示,将持续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好路产路权,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陈订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