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接到东北营运公司奉节监控电话,G42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362KM+300M处的李家屋场大桥桥下出现违规建筑。执法人员迅速出动,经现场勘察,确认该建筑已侵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距离桥墩仅25.8米。 通过对周边的走访和深入调查后,执法人员找到了搭建建筑的负责人。原来,因奉节脐橙滞销,他和几户村民商议在桥下搭建简易棚子,以便对自家产的脐橙进行包装和清洗后销售。对于这一行为是否违法,他们一无所知。 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修建,拆除建筑控制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考虑到搭建者并非有意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执法人员给予了警告处罚。当事人也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签署了限期拆除承诺书。 此次事件中,执法部门采取了柔性执法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种说理式执法不仅让执法行为更具温度,也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同时,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群众损失,也是执法部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 此次事件提醒我们:在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同时,执法部门既关注民生需求,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寻求了法理与人情的平衡。 来源:重庆高速执法第二支队三大队(蒋克林、李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