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关注度过高,小白菜与杨乃武案经历了后人的各种版本的小说演义乃至当代影视传媒的渲染 刘正品,又名刘贡三,奉节县人,咸丰丙辰(1856年)进士。他在京城当刑部正郎(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平反了不少冤案,著名案例有: “杨乃武小白菜冤案”是所谓“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浙江葛氏案(即小白菜和杨乃武的冤案),经巡抚(省级地方行政长官)、臬司(主管一省重大案件的司法部门)、学政(管理各省生员考课升降的官员。因杨乃武是文生,故学政参审)及府县各官员审理,都未有得到正确判决。后由刑部提审,刘正品与同审官员杜绝贿赂,实事求是,终于让葛毕氏和杨乃武的冤案得以昭雪。 四川东乡县的一个县官名叫孙定扬,他大大加重征粮的数额,引起民众的极端不满。有个叫袁腾蛟的人,聚众抗粮。孙定扬便诬陷他鸠众造反,请上级派兵清剿。提督(清朝在重要省份所设的地方最高武官)李有恒残忍贪功,冤枉斩杀了数千人,酿成了轰动一方的“东乡大血案”。经御史等重要官员上书,反映情况后,袁腾蛟、李有恒先后被处斩。但众官员议定,对孙定扬只给予最轻处罚,并上报刑部。刘正品坚决不签字,拒绝贿赂,据理力争,和刑部的敖册贤均认定孙定扬是罪魁,不处斩不足以平民怨。孙定扬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 后来,刘正品被放任贵州安顺府知府,任中母亲患病,他请假返奉节省亲。母亲病故后,他以守孝为由,正式辞去官职,告老返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