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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减负】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2019-6-6 18:17| 发布者: 春燕拂晓| 查看: 827| 评论: 0

2019年4月29日,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方案》)。1、问: ...

2019年4月29日,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方案》)。
1、问:《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一系列新形势新情况,企业对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较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提出明确要求。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4月3日,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出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对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把降低社保费率的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查同意,已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2、问:《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方案》的总体考虑是,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综合施策,确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3、问: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从哪些方面减轻社保缴费负担?
这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既降低费率,又调整缴费基数,具体包括: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从2019年起,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相关待遇计发办法暂保持不变,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9年起,可以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四是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具体到重庆市,在过渡期间内,参保单位继续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保、人员增减、申报工资总额等业务,继续按照原有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到税务部门。
4、问: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答:各项降费政策执行兑现时间如下:
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兑现。目前,全市已经统一兑现。
二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起,待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兑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并从2019年1月起进行缴费清算。
三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从2019年1月起执行,可以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已经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选择变更一次2019年的缴费基数档次。
5、问:《方案》对缴费基数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与之前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根据《方案》,缴费基数政策也要进行调整:一是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由原来的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调整为在包含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在内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主要考虑,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6、问: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中央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等措施给予支持,基金能够支撑,能够确保参保人员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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