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徐志全) 昨日,记者从云阳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云阳县对“寿墓”(俗称活人墓)和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最新处理情况:该县双江镇、人和镇的147座活人墓和超标墓穴已全部拆除,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日前对涉及“活人墓”事件的12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相应处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防止非法墓地死灰复燃。
活人墓超标墓全拆除
前段时间,云阳县出现修建活人墓和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现象,被媒体报道后,云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处置方案,积极开展了取缔非法墓地和禁止乱埋乱葬工作。本报也连续报道了云阳县整改情况和进展。
5月6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民政、国土房管、监察、农业、林业等市级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云阳县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发现,近年来该县双江镇、人和镇等地相继出现非法墓群,共有坟墓147座,其中活人墓32座,超标墓穴115座。据调查,这些非法墓穴中没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修建活人墓,只有一处活人墓墓主的女婿为机关干部。
在整改中,云阳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提出在一个月内完成“平坟拆除彻底、复耕复林到位、教育处罚有力”的工作目标,组建联合执法组对非法墓穴进行依法处置。截至5月20日,双江镇、人和镇的32座活人墓和115座超标墓穴已全部拆除,所有砌坟砖石料全部清运出场,并将其用作修路、筑坎等处理,在原建坟墓地栽植了柏树苗、刺桐等绿色植物,撒埋了草籽,恢复了原貌。
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云阳县委召开常委会,对活人墓现象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云阳县一批党员干部因活人墓受到处理,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乡镇责任人向县委、县政府写了书面检查。日前对涉及“活人墓”事件的12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相应处分,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原云阳县民政局局长移人,并调离县民政局;一名副局长被免去职务。双江镇一名副镇长被免去职务。给予双江镇建民村村主任刘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由双江镇按规定程序罢免其村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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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云阳县政府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立即对违法修建的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和非法公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理。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出现了无视国家殡葬、土地、林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擅自兴建墓地出售的违规行为,不仅浪费土地破坏生态,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通知要求,对清理出的非法擅自占用耕地、林地、退耕还林地修建的活人墓和超标准大墓豪华墓,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非法公墓必须及时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必须整改达标;对非法公墓必须坚决取缔。
据悉,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到今年9月结束。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非法墓地死灰复燃。对清理整顿不彻底不到位的,特别是清理整顿后新出现的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和非法公墓,将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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