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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夔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方传太 通讯员 王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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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奉节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某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 据了解,吐祥收费站属县道X019铁甲至吐祥段,经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铁甲至吐祥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复》(渝价〔2003〕679号)文件精神,于2005年4月15日临晨开始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在收取车辆通行费过程中,离收费站较近的响水村,有部分村民以种种理由不想缴纳车辆通行费陆续到吐祥收费站闹事,武某分别于2005年4月18日、24日、30日三次参与到吐祥收费站闹事,推倒收费亭、导向桩,破坏收费站电动设施等行为。武某作案后逃住外地,经教育后于近日投案自首。
- 武某无视国家法律,参与聚众闹事,并实施打砸行为、堵塞了交通,造成了依法设立的收费站无法正常收取国家规费的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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