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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

发布时间: 2010-1-22 09:48 | 发布作者: eleven |

 为了适应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任用制度改革,大力改善司法警察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和发挥司法警察在保障审判、完成刑事警务保障、参与民事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法院系统聘用制司法警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并经奉节人民政府同意财政专项拨付经费,我院决定在全县招聘1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

一、报考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户籍在本县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1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按报名截止日计算报考年龄)。

4.身体条件为男性身高1.72米、体重60—80公斤,女性身高1.62米、体重50—65公斤,并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履行下列职责

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履行以下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庭审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

6.参与诉讼保全和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

7.机关安全保卫;

8.人民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0年 1月15日至25日(截止时间1月25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奉节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孙晓林 谭波 刘欣荣 联系电话:56550890 56550121  56550355

报名费:50元。

2.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者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及武警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资格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另附个人简历。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

2.笔试:法律常识和语文知识考试,成绩分值为20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合格者分值为30分。

4.面试:成绩分值为50分。

5.加分:侦察兵、武警、驾驶员加3分,其他复、退伍军人加2分,每人累计加分最多不能超过5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进行目测,并测量身高和体重。

2.目测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时间:2010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1月26日在奉节法院“夔门审判”(www.kmsp.gov.cn)网上公布考试地点,并在奉节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2010年1月30日

1月29日在奉节法院“夔门审判”网上公布笔试考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地点。

3.体能测试合格并结合笔试考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

1月30日晚8时在奉节法院“夔门审判”网上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加分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男前8名、女前2名进入体检,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自付)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并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者予以招聘。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1.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与奉节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两年。合同期满,符合奉节县人民法院用人要求的可以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年龄达35周岁时不再续聘。

2.每月工资1100元。

3.依法为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办理社会养老失业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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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2010-8-04 11:06:01, 评分:0)

傻子在这所,没用的

Guest (2010-4-09 23:28:17, 评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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